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现委托沈阳一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收款员2名(派遣制)。
一、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收款员2名(工勤岗)。具体招聘岗位条件、专业、人数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实施步骤
(一)经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讨论确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的发布委托沈阳一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发布,发布时间定于2025年6月10日。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满十八周岁。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
(五)报名
报名工作由沈阳一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
(六)现场资格审核
我单位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复审。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定于2025年6月24日进行。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沈阳一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院人事科和财务科共同组织实施。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
考核定于2025年6月24日进行,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按照要求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单位委托沈阳一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2025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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