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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社保代理机构】促就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时间:2018-12-6 浏览次数:6772
 

 12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5条促进就业工作的具体意见。包括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返还的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划重点:

1、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3、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

 

4、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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